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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

(辽宁民族职业学院筹建)

 

 

                                                                

 

2011年师范类招生简章

 

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五年一贯制初等教育专业210名。其中,面向朝鲜族初中招收朝鲜语方向60名、日语方向30名、计算机方向40名;面向汉族初中招收韩英双语方向80名(初等教育40名、学前教育40名)。有关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辽宁省内初中毕业生。报考初等教育专业朝鲜语、日语、计算机方向的须朝鲜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等教育(韩英双语)专业、学前教育(韩英双语)专业的须为汉族初中应届毕业生(韩语零起点,不限民族)

2. 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我校五年制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中考前还须参加我校的面试和加试,报名截止日528,朝鲜族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初中学校教务处统一报名;全省汉族初中毕业生直接到我校或电话报名。

二、面试、加试

1. 时间、地点

沈阳市汉族初中考生须持中考准考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加试,时间是528日上午900-下午1500,地点: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会议室。

外市汉族初中考生可直接来我校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加试;也可就近参加当地其它师范学校组织的面试与加试,对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我校也给予认定,需要提供给我校面试和加试合格证复印件。

朝鲜族初中考生,我校巡回到各朝鲜族初中学校进行面试和加试。

2. 面试、加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身高、体形、五官、视力、语言表达等方面,结论记载为“合格” 、“不合格”。

朝鲜族考生加试朝鲜语朗读、会话。汉族考生加试韩语模仿发音。

面试、加试不限定合格比例,对所有符合报考的考生均发放合格证,合格名单报送各市招考办备案。

三、填报志愿

在各市招考办的组织指导下在所在初中于中考前填报。报我校师范志愿的考生,须在师范学校栏内填写我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和名称。考生可与重点高中同时兼报我校。

 

四、录取原则

1. 师范类各专业在取得我校加试和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中,通过各市招考办,按分市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我校不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满为止。

3、各市计划未录满,按缺额另行补录或通过省招生计划部门调整到外市有生源的地区录取。

联 系 人:崔明华: 133-2240-1557

朴志远: 139-4053-8534

    话:024-86614845(兼传真) 

电子邮箱:318043667@qq.com   

招生咨询QQ群号:16151418 

学校网址:www.lnkn.edu.cn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辽宁省教育厅斜对过)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

 

2011411